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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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案促整顿 整顿办案双提升
——肃南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倒卖外汇案件
本网讯 众所周知,经营外汇兑换业务应当经国家批准、许可,在国家指定银行及法定外币兑换点之外的地方进行外币兑换属于违法行为,近几年来各地出现了一些“地下钱庄”,无视国家法律,非法买卖外汇。近日,张掖市肃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该案系我省首例非法买卖外汇案件“4·11非法经营专案”关联案件。
肃南县检察院指控,2019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冯某某以盈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许可,利用微信等聊天工具联系客户,介绍或结伙马某海用自己控制的境内、境外账户,以境内外资金“对敲”的手段非法买卖外汇,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涉案金额折算人民币达2600多万元。
该案是肃南县法院受理的第一起非法买卖外汇案件,由于案情复杂,该案由肃南县人民法院院长张东升担任审判长,肃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刚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量刑等详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庄重严谨,法官娴熟驾驭庭审,精确查明事实,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鉴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决定本案定期宣判。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肃南县法院统筹推进教育整顿与执法办案的有机结合。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教育整顿与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推动审判执行工作提质效的强大动力,把队伍教育整顿贯穿法院各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张掖市肃南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