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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法院推出12条举措 为企业提供便捷诉讼服务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1-04-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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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张掖市甘州区法院把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之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出12条具体措施,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为涉诉企业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保全、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司法效率,减轻企业诉累。
 
持续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等平台,为涉诉企业提供网上立案、跨域诉讼服务、在线调解等智能快捷的线上司法服务,确保涉企诉讼等事项线上高质高效办理。
 
坚持源头防范,主动深入企业,特别是受常态化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销售、餐饮旅游、房屋租赁等企业,指导参与摸排化解矛盾纠纷,定期上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企业事先预防、提前排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避免形成诉讼案件。
 
建立涉诉企业纠纷审判团队,采取归口管理、集中研判,在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统一法院裁判尺度,提高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
 
全面激活小额诉讼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效能,推进关联案并审、要素式庭审、示范性诉讼、令状式文书等机制创新,为企业提供更加多元、高效、便捷和低成本的诉讼解纷途径。
 
对于涉及企业的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保障当事人陈述权利的前提下,以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
 
充分发挥多元调解机制作用,加大调解力度,在明辨是非、区分责任、分析利弊的基础上,努力促使当事人通过协调方式解决纠纷。在涉及企业的金融贷款案件中,尽量协调促使金融机构采取分期付款等方式“放水养鱼”。
 
强化执行期限管理,提升执行效率。严格按照案件办理各个环节的期限要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节点措施,切实保障涉诉企业合法权益。
 
审慎冻结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对确定用于发放工资的账户原则上不予冻结。对企业生产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等一般采取“活封”方式,允许企业使用、销售,对销售所得予以冻结。对明确用于疫情防控的资金和物资,不得查封、冻结、扣押、划拨。
 
依法准确适用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适用措施前可合理设置一定宽限期,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对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企业,应及时解除相应强制措施。
 
对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一般不应认定该企业具备破产原因,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依法不予受理。对具备重整、和解条件的企业,积极引导当事人重整、和解。
 
结合甘州区法院开展的“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梳理排查在办涉企案件中企业法律隐患,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与企业及工商联、商(协)会的沟通,实时掌握企业司法服务需求,快速交办督办,及时办结反馈。(张掖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