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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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刘玉凤 李晓玲)7月24日,张掖市肃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被告对该地某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原告中标建设。原告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所有工程任务后,被告又增加了合同外部分工程,原告也如期完成。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合同内工程款,剩余合同外9万多元工程款未支付。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工程款,协商未果,矛盾不断加深。
办案法官在受理该起案件后,先后两次开庭进行调解,并深入当地司法所一同就本案争议焦点及调解方案进行了沟通。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较大,经法院及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说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法院与司法所、派出所、妇联、总工会等协调配合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的成功范例,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原、被告之间多年的矛盾纠纷,而且使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张掖市肃南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