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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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荣花)2020年1月16日,张掖市民乐法院执结了一起债权转让案,申请人刘某当天领取案款46017.5元,从立案执行到执行完毕,不足二十四小时。
2014年,刘某承建了民乐县民联镇太和村的新农村建设住宅楼,工程完工后,村委会将房屋出售给了该村村民。部分购房村民拖欠房款,致使村委会无力支付刘某工程款。2015年6月,刘某、村委会、购房村民达成债权转让协议,村委会将对部分购房户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了刘某。其中购房户刘某举缴纳部分后,剩余房款久催不还,刘某于2020年1月16日申请立案执行。
当日中午12点10分,办案法官拿到案件后,闪电出击,迅速前往刘某举住处进行执行,刘某举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案款。执行干警遂依法拘传其到法院执行,刘某举言辞激烈,抗拒执行,不愿前往,致使未能成功拘传。而后,办案法官用“对拘传在庭且拒不执行的3人决定拘留”的现实案例,以案说法,对其析法说理,讲清不申报财产、拒不执行的现实法律后果,慑于法律权威,刘某举最终自己前来。到庭后,刘某举依然各种搪塞,千方抵赖,企图用这种方式逃避债务的履行。介于刘某举拒不履行的种种表现,法官决定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5天。下午6时许,刚送往看守所,刘某举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并使其家属交清案款,案件执行完毕。
春节执行不打烊,关键时刻出重拳。民乐法院利用节前“返家潮”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专项行动正当进行。民乐县法院执行局22名执行干警,24小时蹲守,全方位捕捉线索,全县拉网式排查、搜寻被执行人。只要搜到,必出重拳。提醒广大案款尚未履行的被执行人:结清案款,安稳过年!(张掖市民乐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