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9-01-30
阅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赵元华 魏鹏)近日,张掖市高台县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被告人周某某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案件从受理到判决仅用了3天时间,庭审平均用时仅8分钟。这是2018年10月26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高台县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下一步,高台县法院将继续完善刑事速裁程序运行机制,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做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实现案件审理用时短、流程快、效率与公平正义兼顾的效果。(张掖市高台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