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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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权威不容挑战 法官尊严不容践踏
甘州一被执行人酒后辱骂法官被罚款5000元
本网讯(通讯员 王国清)近日,被执行人王某某因酒后辱骂执行法官,被张掖市甘州区法院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受处罚人王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向法官深刻检讨自己错误后,当即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朱某某诉王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3月,经甘州区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却不信守承诺,一直怠于履行法律义务,原告朱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电话传唤被执行人王某某,要求其限期到庭履行法律义务,接到法院传唤当日下午,被执行人王某某非但没有积极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解决问题,而是在与他人饮酒后,反复拨打执行法官电话骚扰、辱骂法官。为严肃执法活动,严厉打击攻击辱骂国家司法工作人员行为,该区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处理决定。(张掖市甘州区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