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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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洁琼)“失信的后果太严重了,有了这张无失信证明,终于可以正常开展招投标工作了”梁某某由衷的感叹道。据了解,在张掖市肃南县法院执行的张掖某担保公司与肃南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肃南县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该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多次执行无果后,果断将肃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梁某某及其公司无法进行任何形式的招投标工作。梁某某的公司在经营运行中因无法在当地法院开具无失信记录证明而多次在招投标活动中受阻,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转。为了维持公司正常开展业务工作,被逼无奈下,肃南县某公司法人代表梁某某最终选择了主动履行案件款100万元,并积极同申请人协商达成私解协议,取得了张掖市某担保公司的谅解。最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对梁某某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屏蔽。
据统计,该县法院通过电视台、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持续在立案大厅、县城中心小广场等多处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公告,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失信人员7人11案;联合银行、工商、交通等多个部门,对老赖出行、高消费、贷款、子女上学、招标等方面进行限制,初步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工作局面,促使多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张掖市肃南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