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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8-09-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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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高明荣 金志华)张掖市民乐县着眼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把基层依法治理作为法治民乐建设的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推进法治民乐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 提升组织保障力
 
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各镇、社管委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县依法治县办负责牵头抓总,履行协调、指导、督查、考核职能。制定下发了《民乐县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分解了任务,列出了责任清单,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实现2018年全县各村(社区)培育5-10名“法律明白人”,2019年培育率和到位率要达到全县村(社区)户数的10%以上,到2020年底,实现“法律明白人”培育率达到全县村(社区)户数20%以上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将“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该项工作列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11个镇(社管委)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素质提升计划,172个行政村、6个社区成立了“法律明白人”工作站,配置了1名联络员。
 
精心培育队伍 提升政治鉴别力
 
把牢“法律明白人”选用关,各镇、社管委以村(社区)为单位,采取自荐、考察遴选等方式,有针对性地选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能通过培训掌握和运用基本法律知识的农(居)民为“法律明白人”培育对象。建立“法律明白人”数据库,各镇、社管委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文化程度、熟悉法律法规情况、职业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逐步建立起培养对象的初步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村(社区)一册。健全“法律明白人”考核评价机制,将“法律明白人”主动参与基层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处、收集村民法律需求等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年度按照一定比例,由县上评选优秀“法律明白人”进行表彰奖励。加强“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各镇司法所每季度进行1次摸底调查,及时进行动态更新,对工作不积极主动、无明显成效甚至违法犯罪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清退,注销其“法律明白人”证书。对条件成熟、利于培育成“法律明白人”的村民及时吸纳进“法律明白人”队伍予以培育使用,确保“法律明白人”队伍成为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强大力量。截止目前,全县从村“两委”干部、离退休干部、退伍军人、老教师、致富能手、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老党员中培养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基础和宣讲能力,热爱“普法”、自愿参与“普法”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2125名,他们已经成为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的宣传员、维稳信息采集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抓好培训教育 提升基层支撑力
 
将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由县讲师团成员、镇(社区)普法宣讲组、包村(片)政法干警、镇村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三级合力组成培训队伍。村(居)委会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农家书屋、远程教育站点等场所对新当选的“法律明白人”进行初级培训,使其掌握基本法律常识。镇、社管委结合实际制定培养对象法律素质提升计划,运用“法律明白人”大讲堂、道德讲堂等场所,充分发挥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作用,对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每季度不少于1天的实务培训,使其具备一定参与法治实践活动的能力。县上利用法治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对农村“法律明白人”中的优秀成员进行系统培训,邀请检察官、法官、律师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在具体案例的讲解中培养他们运用法律思维处理问题的能力。对外出务工的“法律明白人”,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返乡时集中培训,同时采取定期发送法治手机短信、建立“法律明白人”微信群、QQ群等灵活形式进行远程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镇、社管委司法所对“法律明白人”法治意识和基本法律素养,依法解决基层常见矛盾纠纷等能力进行考察评价,对考察合格的统一颁发“法律明白人”证书。各镇(社管委)对上岗的“法律明白人”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至目前,县、镇、村共举办以“法律明白人”为主要对象的“法治讲座”378场(次);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以案释法”、矛盾纠纷调解和案件诉讼等活动73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5万人(次)。
 
拓宽宣传平台 提升宣传辐射力
 
积极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组织政法及行政执法部门相继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3·8”妇女维权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集中法治宣传活动32场次,共出动宣传车170余辆,悬挂横幅标语280余条,设置咨询台130余个,展出宣传展板250余块,播放法治影像40多个小时,解答法律咨询2330余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8万余人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结合“法律八进”“快乐老乡”“精准扶贫”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法》《禁毒法》《生态环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讲52场次,展出展板130多块,接待群众20000余人,为群众发放各类宣传单(册)等资料50000多份。突出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各学校全部做到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广泛开展新媒体普法,加强对“12348”甘肃法网宣传普及推广和使用,利用微信公众号、普法微信群、普法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推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构建了“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各镇在法治文化广场制作普法二维码,将普法活动内容让群众“码上知道”,方便了群众学法用法。至目前,全县共建立普法微信群12个,运用新媒体平台推送普法资讯1000余条,实现了“法律明白人”近距离学法用法的目标。
 
丰富阵地载体 提升示范影响力
 
认真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全力打造“一县一特色”“一镇一品牌”“一村居一主题”“一部门一重点”的法治文化品牌。2018年全县建成210个法治文化示范点,其中:法治文化示范机关12个,法治文化示范单位8个,法治文化示范镇(村)41个,法治文化示范社区2个,法治文化示范企业3个,法治文化示范学校3个,法治文化示范宗教场所1个,法治文化示范家庭140户。在乡镇、村(社区)广泛开展“六个一”工程,即:有一个法治宣传专栏、一个公民法治教育学校、一个法律图书角、一支法治宣传教育骨干队伍、每一个村(社区)有5-10名“法律明白人”、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宣传讲座活动。全县80%的村(社区)实施了“六个一”工程,为繁荣农村(社区)法治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截止目前,建成法治文化公园1个、法治文化广场46个、法治宣传一条街(长廊)35个、法治楼院5个、法治教育基地5个、法治宣传专栏89个、LED宣传大屏幕12个、宣传电子屏66个,营造“出门有法、抬头见法、休闲也学法”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县100%的村(社区)开展了法治创建活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至目前,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6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79%。对不断开创全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新局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看齐效应。(张掖市民乐县依法治县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