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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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高明荣 金志华)为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不断强化各级机关单位普法工作主体责任,张掖市民乐县依法治县办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普法责任制工作出台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部门行业普法工作机制,在全县各领域形成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一是制定责任清单。成立本单位普法工作领导机构,确定责任科室和普法联络员,制定单位内部普法计划、方案和任务清单,推动落实全县“七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普法的决议。
二是健全学法制度。落实《民乐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行机制综合改革方案》《民乐县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用法、年度述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等制度。
三是拓宽普法载体。充分运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等各类信息平台,发挥微信、微博、微视及客户端等新媒体独特优势,利用街面电子显示屏、沿街店面、建筑施工围挡、公交车等社会媒介和窗口单位、车站、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经常性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增强公民法治素养。
四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积极运用庭审直播、典型案例发布、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有效形式,主动解答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五是深化“法律八进”活动。根据单位、部门自身特点,有效整合各类资源,不断深化“法律八进”(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宗教场所)活动。
六是建立分析研判机制。针对管理和服务对象学法用法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找出典型性、规律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对策,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张掖市民乐县依法治县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