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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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法学会、市直团体会员、河西学院政法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同志“八个着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市法学会四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精神及《2017年市法学会工作要点》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张掖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发挥好法学会智库作用,2017年将继续举办年度法学研究论文评奖活动。为办好本年度征文活动,汇聚各方智慧,征文将采取单位组织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法。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开展调研、撰写论文,也热忱欢迎广大会员和法学法律工作者以及高校政法专业在校学生结合各自的研究方向和工作、学习实际积极撰稿。
一、选题
本届年度征文将着重围绕“法治张掖”、“平安张掖”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选题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特别是“八个着力”中与张掖实际紧密结合的党委政府关切、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诸如:祁连山生态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有关法律问题,非法融资及民间借贷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法律实施和法治实践,精准扶贫开发过程中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创新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司法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以及结合各自工作学习实践中的法治问题,以期系统梳理对“法治张掖”、“平安张掖”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要求
(一)着重但不局限于上述范围,也可自行确定主题,鼓励从不同学科出发针对不同问题进行研究,要充分考虑选题价值,内容严禁涉密。
(二)除属于基础理论研究的论文,强调理论联系实践,更多提倡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在同等情况下,属于实证研究的论文优先评奖。
(三)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字数不少于5000字。本次征文鼓励以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征,已经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发表时间应当不早于2016年1月1日。
(四)格式要求:内容摘要(300字内)、关键词(3至5个),正文、注释(脚注)及参考文献(尾注)。注释排在该页页脚,标注(如①、②、③……)。参考文献:列于尾注,标注(如[1]、[2]、[3]……)。
(五)标题使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正文内容使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一、”,统一使用3号黑体字;如分小标题“(一)”,统一使用3号楷体字加黑;如再细分小标题“1、”,则全部使用3号仿宋体字加黑。
(六)征文严禁抄袭,我们将组织人员进行学术检测,引用部分不得超过全文的30%,如若发现抄袭,一律取消评奖资格。
(七)请论文作者于2017年8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论文、个人情况(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一并发至:zysfaxuehui@126.com
三、组织要求
法学研究论文征集评奖活动作为市法学会理事会确定的年度重要活动,请各县区法学会、市直团体会员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勿出现漏报不报及以工作总结、讲话之类等材料上报的情况。本年度市级法学研究征文县区法学会上报不得少于6篇,市直团体会员单位上报不得少于3篇。本次征文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在征文活动结束时给予表彰。
四、评选和颁奖
(一)本次征文将组织由市直团体会员推荐的专业评委组成评审组,拟定《评审办法》、《评审标准》,进行匿名交叉评审,以保证评审公平、公正,优秀论文将分别给予奖励并推荐参加中央、省级及区域性法学研究论文征集评奖及课题评奖,并结集出版。
(二)论文符合《张掖法学》用稿要求的,将在《张掖法学》刊载。
(三)对具有较大立法参考价值或司法适用价值的论文,将通过市法学会《张掖法学动态》推荐相关部门参改使用。
(四)本“通知”同时刊登于“张掖长安”网、张掖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ysfaxuehui),请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互相转告、浏览、投稿。
联系人:王东辉
联系电话:0936——8211453
张掖市法学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