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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检察院打好“3433”组合拳助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来源:张掖检察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1-06-1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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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张掖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学习教育的实践载体、为民司法的重要举措、推动工作的根本思路,围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落实“三个到位” 厚植检察为民的司法情怀
 
思想发动到位。坚持把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贯穿始终,筑牢政治忠诚,强化责任担当,体现司法为民,精准对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确保为民实事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富有成效。
 
征求意见到位。认真谋划“察民情、访民意、听民声”活动,走访全国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找准为民方向,通过12309检察服务大厅,受理群众举报控告,查找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短板弱项。对照检查工作作风问题和效率等问题。
 
部署落实到位。全面激发各县区院和各部门为民办实事的内生动力,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各部门在主动认领为民办实事五项“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提出为民办实事的五项“自选动作”,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论证,最终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检察为民实事。
 
保障“四大安全” 维护民生利益
 
持续监督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对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统一受理、专人办理,实现全流程关爱和全方位帮教未成年人的创新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采取适度惩戒和帮助教育双管齐下,不批捕3人,不起诉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尽力挽救,跟踪帮教。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社会公益组织签订服务协议,使12名犯罪未成年人在社会组织的关爱下回归社会。
 
精准发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认真分析办理食药领域案件的行业特点和分布领域,办理的陈某某、赵某某、何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为办理食药领域案件提供指导。建立健全与食药、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开展执法监督机制,指导食药监管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案件6起。
 
综合施策保障生态安全。联合行政机关制定《关于建立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线索移送、诉前磋商等9项工作机制,重点解决黑臭水体、耕地保护、沙化治理、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推动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抓实抓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批捕6人,起诉3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环资类犯罪案件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
 
公益诉讼保障群众“身边的安全”。严厉惩治涉窨井盖犯罪,主动走访市住建局送达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座谈调研城市管理工作,调阅城市管理监控视频,查阅城区窨井盖案件线索登记,通报了窨井盖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围绕企业生产安全、公共消防隐患发出检察建议12份,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履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安全事件。
 
落实“三大保护” 助力经济发展
 
司法保护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依法严惩“三农”领域犯罪。批捕涉乡村领域犯罪34人、起诉137人,批捕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等黑恶势力犯罪2人,监督立案5人。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农民工起诉21件,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主动化解社会矛盾,共处理群众信访298件。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启动司法救助程序10人,切实有效解决群众困难。
 
检察政策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走访企业96家,建立台账7个,发现问题线索22条,移送相关部门解决落实15件。加强对涉企案件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防止把一般违法行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作为犯罪处理,召开民营企业涉嫌犯罪不起诉公开听证1件,同步审查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9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多措并举保护知识产权。立足玉米植种等重点特色农业和乡镇企业,强化涉农商标、地理标志保护,1名检察官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个人”。密切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督、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维护和保障农资领域安全秩序,办理相关案件6起,指导农业部门办理涉农案件7件,联合检查农资市场4次,开展知识产权暨防诈骗普法宣传14次,共同保障农资领域安全秩序。
 
发挥“三个主导” 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发挥危险驾驶综合治理主导作用。印发危险驾驶犯罪的认定处理指导性标准,加大不起诉分流措施,对危险驾驶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106件106人,不起诉率为50.7%,更好地体现司法为民。
 
发挥检察听证主导作用。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案件审查,保障听证员独立评议案件、自主发表意见的权利,组织全市两级院共对55件案件进行听证,其中拟不起诉案件48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刑事申诉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件。检察长带头主持听证4件,副检察长主持听证29件,使办案流程得到群众监督,定案证据得到公开评判,群众参与得到依法保障,司法公信赢得群众回应。
 
发挥服务群众主导作用。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对“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行深入排查整改,主动梳理信访件326件,通过当面答复和短信、网络、信函等方式答复率达100%,推动落实“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对回复答复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注重释法说理,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