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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健全机制 从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1-04-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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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近期,张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印发《张掖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工作随时报、一月一统计、半年一通报、年度有考核”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以日常备案和督查考核为抓手,不断靠实各部门单位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全民普法工作职责,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年度报备
 
被考核对象按照《张掖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指导目录》和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确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普法项目,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日常备案
 
被考核对象按照各自普法责任清单,将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开展面向社会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情况填写法治宣传教育备案登记表,随时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备案。
 
自我评价
 
被考核对象对照《张掖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张掖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考评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
 
履职评议
 
组织考核组对部分普法责任单位履行职能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单位汇报年度普法工作情况,展示普法工作资料、典型案例和普法作品等。
 
年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根据各部门(单位)自我评价、日常备案和履职评价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自我评价占20%,日常备案占50%,履职评议占30%),并将总体情况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定后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张掖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