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检察
发布时间: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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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张掖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精准做好因案致贫、返贫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截止九月初,全市检察机关为因案致贫、返贫当事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共计60余万元,救助人数18人次,救助范围涵盖交通肇事致残致贫、人身侵权致伤致贫、刑事犯罪侵权致死致贫等多种类型。
领导高度重视 深入一线摸实情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保伟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办案人对全市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进展汇报。分管副检察长主持召开司法救助专题会议,安排工作部署,形成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认真分析研判救助对象、救助范围,确定救助标准,带领第八检察部工作人员深入救助对象家中,进行走访调查。针对救助资金审批拨付时间较长这一情况,及时与市委政法委沟通协调,积极申请救助资金,调剂资金使用情况。同时,积极和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多次带领检察干警,利用下乡扶贫等机会,主动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联系和对接,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遭受犯罪侵害的,迅速启动救助程序,及时予以救助。第八检察部和各业务条线部门及时联系沟通,反馈救助信息,确保司法救助案件信息传递及时有效。
加大宣传力度 拓宽范围寻线索
一是积极开展线下宣传活动。本院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坚决不留救助空白点,制作载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救助流程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手册,放置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同时,多次开展宣传活动,第八检察部检察干警多次“摆摊”设点,在中心广场、润泉湖公园等地开展司法救助的宣传活动。二是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充分利用互联网,通过院两微一端平台等形式扩大社会宣传面,全面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到相关政策制度,让这项体现党和政府温暖的政策深入人心。
依法主动作为 多方入手促执行
在进行司法救助工作过程中,本着“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的原则,针对每一位申请人提出的救助申请认真细致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办理,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及时释法说理,并寻求其他解决方法。如刘某申请司法救助一案,刘某儿子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刘某遂向本院申请司法救助,院领导和第八检察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对该案展开调查,发现该案是因被告人未及时执行法院判决,赔偿款未按时支付,导致被害人家中贫困。本案虽不符合救助条件,但检察机关及时履行监督权,迅速发力,主动作为,督促案件执行,并将赔偿款执行进度反馈于被害人,同时深入申请人家中,为申请人解释说明情况,申请人对本院该项工作高度赞扬。
实现应救尽救 检察关怀显温情
今年,全院扩大对司法救助案件类型的审查研判,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导致严重人身损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而造成生活困难,依靠受犯罪侵害死亡的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与被害人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人,或者部分民事侵权案件的受害人,均可成为检察机关的救助对象。同时,审查过程中把握救助精度,严格审查办理。坚持效率与质量并重的工作原则,在最短的工作日实现最优的办案效果,严格按照司法救助工作办理程序,严把救助对象审查关、救助金额确定关,深入社区、村组实地调查核实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真实情况,从而实现司法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如办理的缪某某申请司法救助一案,申请人缪某某在工地工作时造成眼睛受伤,后经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缪某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其本人丧失劳动能力,但因缪某某所在公司负责人被判刑入狱,出狱后无能力支付赔偿款,造成缪某某生活困难,故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本院核实情况后,立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缪某某争取到司法救助金5万元,有效缓解了缪某某家庭困难情况,缪某某对此十分感激。
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标志着检察机关对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帮助被救助人解决面临的生活困难、安抚心灵创伤,平息不满与怨恨情绪,从而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全市检察机关服务打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