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长安网
发布时间: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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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月8日,张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赵学忠、副市长徐永胜,针对当前疫情防控与春运返程、企业复工叠加等因素,人员流动变化加大的趋势,组织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和相关县区人员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市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各县区各部门执行。
《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口管理,突出张掖籍外出人口、来张返张流入人口、在张暂住(过境)人口、市域内县区乡镇(街道)流动人口等四类重点,从严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严防疫情传播扩散。
一是要落实管控措施。对流出人员、流入人员、过境人员及入境交通工具、区域内流动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对从张掖外出人口,实行户籍所在地和流入地(居住地)双重管理。对已经来张人员,按照“六清两不漏”要求,由户籍地和居住地共同排查清理统计。对从重点疫区来张人员实行定点隔离观察,由流入地、卫生部门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负责疫情筛查和跟踪管理,实行定点隔离留观。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复工生产的工业企业,要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 并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工作,做到进厂必检、出厂必查。对过境来张人员,由各卡口监测点及时上报辖区防控办,并按规程落实防控措施后送入定点住宿地,进行监测管控;外地籍过境入张留宿人员离开时,由定点住宿场所负责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各出入境监测点和公安、商务部门,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系统,分析研判疫区来张人员信息,对来张返张人员所乘交通工具及车次车厢等信息随时进行查询并记录登记,并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
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推行二维码疫情防控人车出入登记系统实名登记制度,综合运用综治信息平台、公安警综平台、宾馆旅店业登记管理软件系统和车站大数据信息系统,分类分析外来人员状况。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对于已经明确的流动人口,各县区负责将在张暂住流动人口纳入基层治理范畴,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日常排查、监测、管控等工作,做好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抓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实行流动人口疫情管理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市民对外来流动人员特别是疫区来张人员情况,或者市域内流动聚集娱乐、聚餐等行为线索进行举报,对于举报情况核查属实的,由辖区视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疫情防控期间,凡未按规定履职的单位及公职人员,由市、县区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调查视情问责追责;造成疫情扩散后果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不履行申报责任的单位、企业、宾馆、酒店、房屋出租人、收留人及流动人员,有隐瞒、缓报、漏报、弄虚作假,或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谎报行为,或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责,涉嫌违反行政法规的,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依法追究责任。对于拒绝隔离留观、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张掖市委政法委供稿)